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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农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做好中层管理人员工作交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07-11-21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企业:   资产经营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已经结束,各部门、各企业负责人已经发文聘任。为了减小因中层管理人员岗位变动对公司工作的影响,切实落实好移交前后的管理责任,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运行,经公司研究,现就做好中层管理人员工作交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凡本次岗位变动的中层管理人员,均要履行工作交接手续。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保证交接工作顺利进行,由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部门或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交接事宜。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资产运营部,做好中层管理人员工作交接相关事宜的监交和准备工作。   三、交接时间   各单位的交接工作自文件下发之时起,至2007年9月25日前结束。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本人写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四、交接内容   (一)工作任务移交   移交人要将自己所承担或分管的工作任务、进展或完成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向新任负责人移交。   (二)财务、经营状况移交   移交人要将自己所分管或经手的企业(部门)财务状况(各企业2007年8月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向新任负责人进行移交。债权债务移交应附当事人或财务部门出具的证函。凡涉及经济纠纷和未了事项的,必须附书面说明材料和有关方面的证明。财务状况移交工作的基准日为2007年8月31日。   (三)资产移交   有移交人要将自己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列出详细清单向新任负责人移交。包括:占用或使用的房屋、设备、工具、电脑、办公桌椅、书柜等。   (四)相关资料及档案移交   移交人要将自己本单位过去曾使用的生产、经营等技术资料、工作记录、文件、书籍、业务往来客户资料及文书档案等材料列出详细清单向新任负责人移交。   (五)证照、印章移交   移交人要将自己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等证照、印章及介绍信列出清单,向新任负责人移交。   (六)未了事项移交   有变动的公司部门或企业负责人,要将本单位的未了事项、遗留问题或其他重要事项等,以书面形式向新任负责人进行移交。   五、交接程序   (一)移交人员将需要移交的事项,列出详细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公司档案室留存一份),报请分管领导安排交接时间。   (二)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由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资产运营部工作人员监交,交接人员双方按照移交清单做好交接工作。   (三)交接资料、物品等与清单核对无误后,交接双方、监交人员、分管领导必须在交接清单上签字认可。   (四)财务、经营状况的移交可以移交基准日财务报告为依据,在分管领导签字认可的同时,必须经总会计师签字确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任务。各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强此次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要细,目标要明。各交接人员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提前做好移交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交接,确保本次移交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在移交过程中,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资产运营部,要安排落实好工作人员,统一协调,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在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   (三)严肃纪律、明确责任。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聘任文件下发之日起,各部门、各企业负责人的所有审批权限即由新聘任负责人行使。工作交接中不允许无不正当理久拖不交。严禁在工作交接中乱发钱物。若因部门或企业负责人工作不负责任导致资金、资产流失(含有形和无形资产),或乱发钱物,或工作久拖不交,制造矛盾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交接中发现账实不符,财务混乱的单位,公司将安排离任审计。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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