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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广场南楼竞价招租招标文件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2-12-21     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况

 新时代广场南楼项目属于新时代广场一部分,位于“新时代广场”西广场的西南角,是杨凌传统商业街长乐路商业步行街繁华地段,地理位置优越。该楼规划七层,地下一层、地上六层,一部观光电梯直通六楼,外观大气,建筑外立面与新时代广场建筑融为一体。

二、招租商业楼范围及业态要求 

    本次以招标方式出租新时代广场南楼一至六层的商业经营面积,总面积约为3200平方米。屋面及地下一层不在本次招租范围内。商业楼经营业态为服装、皮具、鞋类、通讯、化妆品、花店、书城、酒庄、品牌餐饮、精品百货、家纺、美容美发、咖啡茶语、网吧、足浴等,业态仅为指导性建议,具体业态由承租人自行确定。经营业态不允许经营污染、噪音大的加工、制造业;危险行业,生产和堆放易燃易爆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政府有关部门不允许经营的业态。

本次招租一至六层整体出租。招租后承租人不得将经营场地转租他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关系;不得改变承租房屋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扩、加、改建承租房屋。

商业主楼一二层建筑面积约1000?,可作为商业配套服务定位,用于商家商品存贮或做小商品市场之用。

三、南楼招租现采取暗标竞价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租,欢迎具有合格资质、资格的投标人参加竞标。若出现流标,资产公司将另行制定出租事宜。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国内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

2.单位或工商户需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报名时请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及“与原件相符”印章),并带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竞标的,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五、商铺的建设标准:

1.外墙为外墙面砖;

2.室外坡道为石材无障碍坡道;

3.商业楼内部毛墙毛地,内置楼梯及消防通道,面层为水泥砂浆;

4.电梯选用观光客梯;

5.商业楼门为断桥铝合金门、窗为断桥铝合金窗;

6.卫生间地面只做到防水层,墙面及天棚只做到基层。卫生间留淋浴管道接口;

7.预留电话、电视接口。所有照明灯具只留座灯头。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投标资料时,投标人须交200万元作投标保证金。未中标者,凭收据原件,在7至10个工作日内限期全额无息退还。

七、租金底价及期限:租金底价为人民币150万元,按照每年的租赁价格填报单价。南楼交付使用前分两次收缴前三年全部租金,具体交付时间按承租物交付中及租金交付的有关规定执行。租赁期限为九年,从实际起算租赁费之日起计算租赁时间。

八、竞价方式、成交标准:

1.竞价采取给出南楼底价,客户自行填写竞标价,投标报价单密封方式竞价。择日开标排序,投标价最高者为南楼承租第一中标人,按照竞价额由高至低确定前三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在现场规定时间内(拟定15分钟)当场签定确认书。不签定确认书者按弃权论,按规定程序扣除保证金。与第二中标人签定确认书,依次类推。中标人签订确认书时,所交竞标保证金则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投标价应等于或大于底价,不得低于底价。低于底价者按废标论,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签订确认书后3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缴纳至承租南楼三年租金总额的60%(含履约保证金),并与产权人签订租赁使用协议书,完成各项协议手续,约定交房时间。交房前中标人缴清租房总额的40%后,领取南楼钥匙。并给与为期90天的装修免租期。交房时间拟为2013年6月30日前,如有变动则另行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按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租金款,产权人在书面催缴两次后,还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的,视为违约,所交履约保证金或租金不予退还。产权人有权对标的物重新处置。

九、租赁期限及租金缴纳方式:

1.九年,每三年交付一次;

2.前三年租金在交付使用前全部缴清;四至六年的租金须提前6个月一次性缴纳,租金标准为在第三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5%;七至九年的租金提前6个月一次性缴纳,租金标准为在第六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不低于5%。

3. 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承担逾期部分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十、根据确定的中标人经营需求,由承租人提出申请,在产权人许可范围内对承租物内部建设做出调整。

十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新时代广场由杨凌新时代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接商业运营和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南楼作为新时代广场商业群中的一部分,由中标人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费按照建筑面积为2元/平方米/月,按季度一次性收取后提供相应物业服务。

2.水电费属代收缴费用,按照商业用水、电标准加损耗摊销后计算。

3.中标人在办理交付使用该楼装修时,须向物业管理方缴纳50万元装修押金。待装修工作完成且进入商业经营期间3至6个月后,无违规装修记录的,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人。

4.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产权人有权要求其恢复租赁前原状或保留其装修部分,产权人对承租人所做的装修不予补偿。

十二、公告日期:2012年12月20日—2012年12月27日;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87011077转602

联系地点:西农路农科大植物所校区家属院原饮料厂内房地产公司办公室

十三、报名及递交投标资料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7日17:00时前;

现场竞投、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8日10:00时正;地点:西农路农科大植物所校区家属院原饮料厂内房地产公司。

十四、参与竞价人必须于2012年12月28日上午10:00时前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办理投标人确认和缴纳投标密封书等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

十五、竞标人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杨凌农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账号:1008 8949 489 001 000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杨凌区支行

十六、其它:本次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投。

十七、本次招租相关事项解释权归本公司。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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