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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及执行夏季作息 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3     浏览次数:

     

各企业、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及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现就公司“五一”劳动节放假及执行夏季作息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安排

(一)公司机关休假时间:2021年 5 月 1 日(星期六)至 5 月 5 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 5 天,5月6日(星期四)正式上班。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二)各企业及经营性部门在确保业务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轮休。凡安排轮休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经营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轮休期间的带班、值班工作,如遇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自主安排轮休的企业、部门请于4月 30日12:00前将“五一”劳动节期间值班安排报送公司综合办公室(电子邮箱:460099279@qq.com)。

(三)从 5 月 1 日起公司机关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参照执行。

二、相关要求

(一)要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不出国(境),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养成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

(二)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职工“健康打卡”制度

1.各单位在放假期间要继续按照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求,严格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事业在编职工要按照“健康打卡”制度,坚持做好每日健康打卡,公司人事代理职工及企业聘用人员利用公司创建的“钉钉”群做好每日健康打卡。

(三)切实做好稳定安全工作

1.“五一”劳动节前,各企业、各部门对各自的办公、经营场所内所有重点部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无盲点、无遗漏、无死角。

2.各企业、各部门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提醒职工做好工作区域的用电、用水安全,并提醒职工假期注意交通安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杨凌农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

编辑:杨舒影     终审:杜军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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