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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格做好对校园内非学校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作者:杨舒影         发布日期:2020-03-11     浏览次数:

     

疫情发生以来,为切实加强对校园内非学校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公司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结合实际做好对校园内非学校管理单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3月9日晚,接到校防控办通知,在前期对处在校园内但不属于学校管理的企业人员信息统计的基础上提供各企业主要防控措施及公司管理措施。接到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安排人员在学校要求上报的信息基础上,对林科院和植物所校区内10家非学校管理单位的70余名职工信息进行全面摸排统计,同时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资产经营公司对校园内非学校管理单位的管理措施》,经审定后报校防控办并转发有关责任部门。同时,总经理杨留印对公司各责任部门提出了五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校园内非学校单位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负主体责任,公司负责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各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实落细工作,加强对此类单位的监督管理,维护校园内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二是要严格审批程序。物业部要严格对申请复工企业所提交复工材料的审核工作,特别是复工企业人员信息的调查和审核,确保人员信息全面、活动轨迹真实。三是要加强日常检查。物业部要加强对此类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和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建立台账式管理。四是要做好应急管理。要严格按照《资产经营公司防控新冠病毒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对校园内非学校管理单位的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五是要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形式主义,要按照学校和公司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有关工作要求,扎实认真、切实有效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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