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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景军胜        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11-01-05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10年度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年报工作,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年报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和评价高校校办产业的基本情况、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及其对高校和社会贡献的重要依据,对推动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深化高校科技与产业体制改革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和统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认真负责地如实提供数据,杜绝填报、录入中的差错,按时上报统计年报。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校办产业统计工作制度,加强校办产业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校办产业管理信息的基础数据库,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其业务学习和与产业统计有关的业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发挥产业统计数据在管理与决策中的作用,为学校和产业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通知明确规定,2010年普通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年报年报范围是根据国家规定和审批程序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校办产业,均应进行统计。

    通知强调,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年报由教育部组织实施。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属地原则组织所在地区高校的校办产业统计年报。各高校的校办产业统计年报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专人负责。

   通知要求,各高校于2011年3月底前将高校校办产业统计报表和数据报送所在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校办产业统计报表和数据进行集中审核后,于2011年4月15日前将产业统计报表和数据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高校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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