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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2023]8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7     浏览次数:

     


各企业、各部门:

为了表彰在公司经营管理和企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 2022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公司2022年度考核评先工作小组负责评先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公司各部门、各企业。

2.先进个人: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岗员工(不含出版社、外专公寓和原高科公司)。

三、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17名。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深化改革,科学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注重员工培训,重视队伍建设,工作作风好、效率高。

4.员工团结协作,集体荣誉感强。

5.经营、管理工作业绩突出或在公司职能转变中贡献较大。

6.重视安全工作,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7.积极参加公司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部门或企业工作无失误或被问责的情况。

(二)先进个人

1.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工作满一年。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 律、法规和学校、公司的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等现象,工作 中无失误或被问责的情况。

3.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勤奋工作,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4.潜心钻研业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业务发展中贡献突出。

5.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献计献策,或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有技 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并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 社会效益。

6.团结协作精神好,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

7.在企业文化建设等其他方面做出较好成绩。

8.年度发生稳定、安全责任事故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9.公司推荐为校级先进个人的职工不参与公司先进评选。

五、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由公司考核评先工作小组结合目标责任考评结果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名推荐服务性部门1个,经营性单位3个,报公司党总支研究确定3个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由各企业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其中公司机关推荐人选由公司考核评先工作小组提名并确定),推荐结果报公司考核评先工作小组综合评议,最后报公司党总支研究确定。

六、工作要求及说明

(一)各企业对照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推荐先进个人人选。

(二)各企业于2023年2月13日前将先进个推荐人选报公司综合办公室,过期按弃权对待。

(三)评先工作结束后,公司将评先结果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奖励。


附件:1.资产经营公司2022年度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资产经营公司2022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杨凌农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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